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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2-20  部门:校务办  作者:陆芸芸

学校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江阴市华姿中等专业学校

(无锡农业技术学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印章的使用与管理,维护印章使用管理的严肃性、权威性,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印章管理的原则

1.安全性原则。印章由学校办公室专人保管,防止被滥用或盗用,确保印章安全。

2.严肃性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格办事程序,杜绝违纪印、人情印。

3.规范性原则。涉及印章管理每一个环节必须规范有序。

二、印章管理的职责

1.学校办公室掌管学校党委印章、学校行政印章及钢印、学校工会印章、校长名章;管理各职能处室、专业部印章的刻制、颁发、启用、停用、缴毁等事项。

2.学校财务科掌管财务专用章。

三、印章管理的办法

1.学校办公室为各科室、专业部统一刻制印章。各科室、专业部印章要由专人管理,各科室、专业部的印章不得代表学校用于对外签订协议、合同。校内各科室、专业部应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2.如单位撤销或更名,或印章损坏,原印章立即停止使用,并交学校办公室交公安机关予以注销或刻制新印章,学校办公室发布公章作废或启用公文。

3.未经审批擅自刻制的印章视为无效。同时,学校将收缴其印章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印章使用的范围

1.党委印章。用于以学校党委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通知、报告、公函等常规公文,以学校党委名义出具的聘书、奖状等常规证书、证明以及各类申报材料等。

2.学校钢印。用于附有照片的工作证、学生证、毕业证等。

3.学校行政印章。用于以学校名义印发的文件、报表、布告、通告、公函、聘书、请柬、奖状、合同、协议书以及学生证、毕业证、录取通知书、荣誉证书、各类申报材料等。

4.校长签名章。用于毕业证、聘书、聘任通知等。

5.校长公务名章。用于计划任务书、项目申请书、成果申报书等。

6.财务专用章。用于日常财务开出的票据、银行支票支付、提取现金等。           

五、印章使用的程序

1.用印要履行登记手续,当事人要填写《学校公章使用登记表》,标明用印时间、事由,用章申请人、批准人、登记人均要签字。

2.常规用印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审后用印。

3.财务用印由财务科负责人审核后用印。

六、印章使用的要求

1.用印前必须履行用印程序。申请使用的印章必须与文件或材料落款名称相一致,不符者拒绝用印。

2.对学生证、毕业证等加盖印章,须凭主管部门审核后的正式名册,经审批后,由专人交学校办公室核查无误后,加盖学校印章。

3.对各类奖励和荣誉证书、兼职教师的聘书,须凭校级文件或校领导审批后,加盖学校印章。

4.外出联系工作、办理公务所需的介绍信、证明等,一般由学校办公室开具介绍信、证明,再盖学校公章。

5.学生如需开具校级证明,须相关科室或专业部到学校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学生个人直接到办公室开具证明或加盖学校印章,一概不予办理。

6.对空白稿纸和介绍信等一律不得盖印。

7.加盖校长名章,应先征得校长本人同意。

七、印章保管的要求

1.实行专人负责制。印章的保管、使用由专人负责,未经允许,其它人不得代管,也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学校寒暑假期间,印章由行政值班负责人代管)。

2.印章应存放于抽屉中,并上锁。使用时开锁取出,用后即归位上锁。不得将钥匙交给他人。

3.用印原则上在校办公室,不得将印章携带外出使用。用印时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离开。如特殊情况,印章需外出使用,由使用者按要求填写《学校公章使用登记表》,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4.颁发、接收新印章,应办理移交登记手续。

5.印章损坏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及时更换,确保印痕清晰。

6.一旦发现印章丢失,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协助查明原因。

                                        一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