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教育课题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领改革的重要作用,广泛凝聚全校共识和教师智慧,促进学校科研梯队建设,加速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科研处决定面向全校教师开展立项课题招募运行实施方案(试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招募课题
无锡市级(含)以上立项课题,包括国家级课题、江苏省级课题、无锡市级课题等。
二、课题招募流程
1.立项课题主持人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将立项课题分解为数个子课题;
2.立项课题主持人提供子课题名称、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期限、预期研究成果等子课题研究信息;
3.科研处审核子课题研究信息并面向全校发布子课题招募信息;
4.全校教师根据自身优势选择申报子课题研究任务;
5.科研处依据招标情况,协助课题主持人组建课题研究团队;
6.中标人承担子课题研究任务。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要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参与申报;
2.申报人要明确子课题研究目标,具有清晰的研究思路,能在子课题设定研究时间内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3.已有在研课题且尚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4.承担子课题研究期间,不影响申报人申报其它各级各类课题;
5.申报同一课题的子课题数量不限,不得同时申报多项不同课题的子课题。
四、运行保障
1.中标教师完成子课题相关研究任务后,课题主持人需保障中标教师姓名在结题证书中排序核心前五名;
2.课题取得结题证书后,课题主持人根据工作量进行课题考核奖分配,科研处在年终考核时直接奖励给中标教师;
3.中标教师如以校级课题、江阴市教师专项课题方式进行中标子课题研究,在校级课题、江阴市教师专项课题结题后可同时享受科研处课题研究成果奖励。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科研处讨论并报校长室同意后执行。
科研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