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海外视野>>韩国的职业教育改革 | ||
|
韩国的职业教育改革 新疆大学外事处 焦健 编译
韩国于1994年设立了作为总统咨询机构的教育改革委员会。该委员会在1995年5月提出了第一次教育改革方案,1999年和1997年又分别出台了一系列教育改革方案。这些方案将职业教育改革放在极其重要的地位。韩国教育部采纳了这些教育改革方案,并于1996年9月4日制定了《建立新的职业教育培训体制的相关法律法规案》,同时安排了实施计划。为使职业教育转变成为韩国公共教育的基础之一,明文规定了职业教育的法规及制度。这些教育改革措施将于2000年实施。可以说,韩国已开始进行大规模职业教育体制改革。 一、建立终身职业教育体系 韩国的职业教育改革,体现了以建立终身学习社会为目的的终身职业教育体系并从以下四个方面促进了这项改革。 第一,对于学生而言,将封闭的教育转变为开放的志愿教育,高中毕业生可以边工作边学习,升入专科大学、开放大学、新型大学、研究生院等。为了支持这项工作,国库将大幅度地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资。 第二,对于学校而言,将封闭式的校园教育向相互竞争的教育转变,学校要与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同时,为了提高教育质量,要营造学校之间相互竞争的环境。</PGN0055A.TXT/PGN> 第三,对于企业而言,将不适应社会需求的教育向有实用价值的教育转变,企业要参与职业教育的管理与评审。学校与企业各自拥有的人才资源和物质资源可相互交流,这要形成一种制度。 第四,对于国家而言,将非效率的教育向有效率的教育转变。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修改资格制度,使学习和就业顺利地衔接想来,使教育与训练有机地统一起来。为了用较低的学费来接受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必须引进先进的多媒体和信息通信技术。为了使职业教育稳定地发展,要提高各学校的自主性,加强地方政府的作用和责任。 为此,制定了到2000年应完成的目标。这些目标包括:①保证那些没有升入大学的青年享有接受高中水平职业教育的机会;②保证所有要求升学的高中毕业生享有接受专科大学水平职业教育的机会;③保证要求深造的成人在职人员享有提高自己职业能力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机会。 二、新的职业教育体制的实施措施 (一)高中学校阶段的职业教育多样化 1.高中学校职业教育改革的背景和方向 随着知识化、信息化社会的到来,职业教育的重点将由高中阶段向大学阶段转移。为此,高中阶段担负着职业教育中的基础教育任务。学生重可以根据个人的素质和特点选择升学道路,而改革的重点就是将就业阶段的继续教育衔接起来。①在实业学校对一般学校原有5∶5的比例政策下,扩大高质量职业教育的范围,向谋求充实质量的方向转变;②为了保障学生设计终身教育的选择权,使现有的实业高中适应地区和学校的状况,并向多样化方向发展;③为了加强以学校为中心的多样化职业实践活动,要最大限度地保障职业教育结构的自律性和创造性。 2.扩大职业高中、信息职业高中、服务职业高中、电子通信职业高中、大众音乐职业高中等职业学校 ①促进实业高中学校自主地向职业高中转变;②职业高中可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建立设备先进、环境舒适的校舍,加强对实验、实习器材等内部设施、设备的投入;③职业高中的毕业生在升入同一系列的高一级学校时,不需要经过大学学习能力考试;④职业高中可依据其特点,优先选拔学习。</PGN0055C.TXT/PGN> 3.高中学校教学课程的统一设置 希望学校对一般系列和实业系列的教学课程进行统一规划,保证学生在2~3年级阶段可不分系列地接受多种科目的学习。把必修课减到最小限度,提供多样化的选修课。 4.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 为了给完成了10年国民共同基础教育者提供继续接受教育的机会,希望职业高中将2至3学年的职业教育课程与专科大学(2年+2年)、开发大学(2年+4年)等大学的教育课程结合起来。完成这课程的高中毕业生,各大学可优先录取。 5.提高教育课程的实际适应性 为了提高实业系高中教育内容的实际适应性,要扩大企业的参与力度。①对岗位实习的时间、期限、领域进行弹性管理;②为了在教育课程的编写、管理中能够有机地与企业现场结合起来,要加强企业在“职业教育、培训协议会”(暂称)中的作用,同时,在学校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中要有较多企业人士参与。 6.确保优秀师资 为了提高职业高中教育的实践性,要由企业人士担任实业学科的教师,同时要加强在职教师的现场进修。①职业学校的教师培训和提供路径要多样化;②企业的现场人才作为教师的来源(如合同制教师);③派遣职业学校的教师到现场进修,所以要引进教师到企业研修学期制度等。 7.实现职业高中学校设施、设备的现代化 ①可利用国内外最新的学习手段,通过先进的多媒体,对远程教育给预大力支持;②为了教学的个性化以及产业现场的适应性,要优先设置先进教育工程媒体;③为了培养职高学生的情操、涵养并发挥个人特长,要积极开展趣味活动和音乐欣赏等特别活动,以确保有一个愉快的文化氛围。 8.对职业高中学校及学生的财政补助政策 为了充实职业高中学校的教育,吸引适合的学生来职业高中就学,对学校和学生要加大财政补贴。①要确保将GNP的5%追加到教育财政中,教育财政对职业高中的现代化设施、设备等要预优先分配;②要将政府各部门及韩国奖学会的公共奖学金优先提供给职业高中学的学生。 (二)增强专科大学、开放大学、技能大学等职业教育的灵活性 1.专科大学、开发大学、技能大学的改革方向 向职业高中学校的毕业生、不上大学的青年以及一般成人,扩大提供职业教育的机会。要加强专科大学、开放大学、技能大学与企业之间的联合与协作关系。</PGN0056A.TXT/PGN> 2.加强专科大学的职业教育 专科大学要同高中学校联合,培养中小企业产业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骨干,成为能提供高等教育阶段的职业继续教育机会的职业教育中心机构。①为了加强专科大学的职业教育职能,要使高中与专科大学(2年+2年)、专科大学与开放大学或一般大学(2年+2年)、专科大学与涵授大学的教育课程相互衔接,扩大入学机会;②向专科大学毕业生授予产业准学士学位;③开展企业委托教育。要大幅度地放宽限制。 3.设立特别专科大学 为了适应急剧变化的产业结构,以及职业种类的分化和多样化,要成立由1~2个学科构成的小规模特别专科大学。例如动画、广告、汽车、烹调等各专科大学。
5.改进专科大学、开放大学、技能大学的招生选拔方法 为了对在高中修完职业教育课程者开放高等职业教育的大门,要积极改进学生的选拔方法。 6.不断提高专科大学及开放大学教师的专业性 为了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要不断提高教师的实际指导能力。 7.加强技能大学的作用 要使技能大学与国立、公立大学一样向独立法人体制转变,在职业教育培训之间建立相互竞争的机制,向毕业生授予产业准学士学位。
1.创办新型大学的背景和特点 3.新型大学的设立及管理主体 4.新型大学的入学选拔方法 5.新型大学教育方式的核心 6.新型大学设立和管理的体制 7.创立培养专业职业人才的新型大学院 (四)引进专业职业领域的学位制度 在企业单位的就业人员,可通过职业继续教育,取得本领域的最高学位。①引进专业硕士、博士学位制度。②可将具有专业学位者录用为专科大学、开放大学、技能大学、新型大学的教师(参见下表)。 学位 (五)终身职业教育 1.终身职业教育的基础方向 2.提供终身的升学指导及升学信息 3.向女性提供职业教育的机会 4.扩大中小企业就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机会 5.扩大社会上残疾人员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 6.扩大职业高中学校及职业培训学院的成人职业教育 8.对艺术专业学生的学历认定 9.促进教育培训产业 10.引进职业能力审定制度 (六)资格制度的修订 1.资格制度的修订方向 加强教育与劳动市场的衔接,引导职业教育的方向,提高人才的竞争能力,修订资格制度。 2.要扩大民间组织参与资格制度的管理 要使资格制度的管理主体向包括政府和民间的多元化方向转变。 3.国家技术资格的种类及阶段 为统一现行的国家技术资格种类,将资格等级简化为技能士(高中毕业水平)——产业技师(专科大学水平)——技师(大学毕业水平)——技术士(研究生院水平),保留现有的技能长制度,将技能士2级改为技能士,技能士1级和技师2级改为产业技师。 4.加强职业教育与课程资格的衔接 为了确保职业教育的实际应用性,要加强职业教育与资格课程的结合。在“职业能力开发院”评估审定的高等学校和职业培训院修完规定教育课程取得学习成绩的学生,可不参加考试,直接授与相关领域的技术资格证。
1.财政补助要向职业教育倾斜 为了扩大职业教育部门的自主性,权利要下放,职业教育的机会要扩大。要通过财政补助,建立职业教育质量管理体制,有效地利用有关的职业教育培训人、财、物力资源。 2.促进国立、公立职业教育机构的法人化建设 要有步骤地推向国立、公立职业高中学校、专科大学、开放大学、技能大学、职业专科学校的独立法人化,在职业教育部门之间形成相互合作和竞争的机制。
4.强化地方自治政府的作用 地方自治政府作为“职业教育、培训审议会”(暂名)的共同议长,要制订职业教育培训单位的投资计划,推进其设施、设备的现代化。 5.发挥中央政府的作用 随着终身学习社会的来临和人们对人才开发重要性认识的提高,为适应教育</PGN0057D.TXT/PGN>与劳动市场的机能相结合的国际发展趋势,要解决教育与培训脱节的职业教育问题和培训支持体制中存在的问题。①面向终身教育转变教育部的机能,从体制上加强政府的经济雇用政策与教育培训政策间的联系。②设立统一的国家职业教育培训政策的审议机构“职业教育、培训政策审议会”(暂名),其成员由教育部和劳动部以及其他相关部、署的行政长官组成。有关审议会的事项在“职业教育促进法”中加以规定。 7.要设立培养专家的专业研究生院并给予资助 8.完善职业教育培训的相关法规 ①将与职业教育和资格制度有关的条文列入“教育基本法”;②将“产业教育振兴法”改为“职业教育促进法”并完善有关法令;③将“国家技术资格法”改为“资格基本法”。规定民</PGN0058A.TXT/PGN>间资格制度管理单位的设立及有关事项和关于资格制度评审办法的有关事项。 9.扩大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来源及金融、税制方面的补助 以上是韩国新的“教育改革方案”中关于职业教育改革的基本内容。其主要特点可概括为: 第一,将职业教育的重点以职业高中为主的中等职业教育向较高层次转移,以扩充短期大学的职业教育(专科大学、技能大学、新型大学)为基础,安排高中与短期大学衔接的4年职业教育课程及短期大学与后续教育相衔接的4年课程。并为适应这一情况,提出与职业教育有关的学位制度(产业准学士位、专业硕士学位、专业博士学位)。 第二,在加强教育部与劳动部合作的基础上,制定包括职业教育、专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等在内的综合性职业教育政策和行政法规。 第三,使国立、公立职业教育部门变为特殊法人化,同时使民间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公立职业教育。 注:原文作者为韩国金永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