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8]11号,以下简称《评审通知》)及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2018年无锡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1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按《评审通知》(苏教师[2018]11号)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推荐评审名额
1. 省下达给我市正高级讲师推荐名额8名,请各地对照条件,择优推荐。
2.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岗位设置规定的结构比例和评聘结合的原则,不得突破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
三、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按《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文件精神执行。
实习、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仍按苏职称[2003]2号文件中《江苏省中等专业学校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江苏省中等专业学校实验师资格条件》执行。
四、报送材料要求
除《评审通知》规定要求外,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高级一式2份,中(初)级一式2份(表中“高级”改为“中、初级”),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并按Excel格式报送至以下邮箱:469889167@qq.com。
(1)“申报学科(专业)”按“《评审通知》附件2”中“四、申报学科(专业)代码表”中规定名称填写。
(2)“毕业学校及专业”和“最高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栏只填最高学历,前学历情况可在备注栏内填写。
(3)“现职称及取得时间”指现任专业职务及评审通过时间,对于同级转评人员应完整填写。
(4)“破格情况”,若是正常晋升则不须填写,若是破格晋升高级讲师,应在备注栏中填写“学破”(指学历破格),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资格不实行破格申报。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评审通知》附件2),A4,高级一式3份,中(初)级一式2份。
(1)须实事求是填写表中有关栏目,个别栏目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但不得变动评审表原版式)。
(2)“任现职历年来年度考核情况”由学校在《评审表》中第10页,“学校综合考核意见”栏内填写。请学校对申报人员任现职情况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评审通知》附件3),A3大小,限填写1页,高级一式8份,中(初)级一式16份。此表应概括、清楚、真实反映参评人员概况,由学校填写并盖章。
4、从事班主任工作,须有班主任工作聘书、证明材料。
5、申报中、初级人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任教课程一学期的讲稿(教案、备课笔记)。
6、申报中级人员须提供班主任手册一本。
7、继续教育:申报高级人员应在2013年至2017年间完成累计36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申请中级人员应在2014至2017年间完成累计288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可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学时认定和管理系统”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申报人员必须完成1个公共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未完成第5、6轮公修课的,可以用1个公共科目代替一轮公修课的形式进行补修。(登录无锡市人社局官网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专栏(网址:http://lss.wuxi.gov.cn/ztzl/zyjsryfwzl/index.shtml),点击“继续教育”报名学习)。
8、交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学校、姓名)。
五、申报办法
根据市职称工作统一部署,自2018年起,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必须通过“无锡专技人员服务平台”(网址:https://61.160.99.102:8031/WXJXJY/TitleDeclaration/home/Index.aspx),申报人员登录上述平台后,在“申报评审”——“已开放申报”栏下,点击选择相应评委会(申报“高级讲师”的人员,选择“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讲师”、“助理讲师”的人员,选择“无锡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报名,按系统提示及要求,完成相应模块的填写和资料上传工作。待预审、初审通过后,整理纸质申报材料上报所在单位。
网上申报时间为 9月3日至 9月10日。
六、报送时间、评审费
1、请各学校于9月15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至学前街无锡师范培训大楼816室(原教科院楼,学前街27号,无锡市大桥中学马路对面),电话:82732863、81827686。
2、材料袋今年仍可用原中专材料袋或普通中小学职称材料袋或其它档案袋代替,具体请按“《评审通知》附件2”中“五、申报人员送审材料袋格式要求”装订。
3、评审费仍按原标准执行,高级400元、中级200元、初级80元。
附件:《省教育厅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8]11号)
无锡市教育局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