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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案书写的有关规定(试行稿)

发布日期:2019.2.21  部门:教务处  作者:张秋文

江阴市华姿中等专业学校

关于教案书写的有关规定(试行稿)

    教师备课并进行教学设计是本职工作的职责之一,认真书写教案是认真备课的体现,是上好课的前提和保障。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师工作效率,本着“实用、有效”的原则,结合专职教师情况,对教案书写做如下规定:

一、教师上课必须要有教案,每次课要有一个独立完整的教案,复习单课一个单元有一个完整教案,严禁不备课无教案上课。

二、新入职的教师,即三年未达标的任课教师,担任两门以内课程,两门课程的教案都需按照备课要求进行手写;超过两门课程的,第三、第四门课可以使用电子教案,但是必须提前打印,经教研组长签字和教务处审核。

三、三年达标后获中级以上高级以下且未获得江阴市教学能手以上荣誉的教师,需手写至少一门课的教案,详案。如有任教的课程为首次任教的新课程则必须是手写详案。如果是该教师任有三个以上的新头,则最多手写两门课程的详案。

四、获得江阴市教学能手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高级职称的教师,教案首页需手写,教案可以是打印的电子稿,除新课型教案应当相对详写之外,其余课型可根据教学实际,当详则详,当简则简,实用为上,有效为宜,内容可以是简案。教案必须提前打印出来,经教研组长签字和教务处审核,上课时携带至教室。

五、提倡合作研究及集体备课,鼓励教师利用集体智慧备好课,使老师们更省时、省力,提高工作效率,使课堂“活”起来。

六、每学期对每位教师的教案给予综合评价,确定等级,并将纳入教学过程奖进行考核。每学期教务处将评出优秀教案,加大对优秀教案的奖励力度。

七、不提倡使用老教案(包括老的电子教案打印出的纸质稿),老教案不纳入教案个数的工作量统计。

 

注:每学期开始上课前,各教研组,将本教研室老师带的所有课程及哪些是手写、哪些是电子版,做一个汇总,交由教务处。

 

                                                      教务处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