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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教发(2018)126号(关于印发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0  部门:教务处  作者:

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管理办法

 

大力开展校园足球是新形势下加强学校体育、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载体,是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根据加快发展和普及校园足球工作的精神,为确保校园足球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发展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大力发展校园足球的部署要求,着力提升普及与提高的水平,让学生掌握一项以足球项目为主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达到增强体质、身心健康、强健体魄、坚强意志、充满活力和选拔优秀足球后备人才的目的,进一步推动全市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校园足球活动。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立德树人的原则。坚守学校体育核心价值,以增强中小学生健康为核心,全面落实立足树人的根本任务,树立全面发展、健康发展、成才发展的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尊重体育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绿色的青少年校园足球质量观,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健康第一。

2. 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以普及带动提高,以提高促进普及,校园足球要覆盖到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参加足球运动,感受足球魅力,体验足球文化。同时要为优秀足球苗子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各校各年龄段均要组织校园足球队,落实训练和比赛,促进优秀运动员走向专业发展道路。

3. 坚持均衡发展的原则。保持校园足球发展与我市中小学生总量结构变化相适应,与学校体育特色结构相衔接,与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布局相匹配,实现城乡学校体育特别是青少年校园足球一体化发展。更加注重优化体育资源结构,促进校园足球内涵式发展,催生各中小学校园足球内生发展源动力,全面提升校园足球品质。

4. 坚持机制创新的原则。牢固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学校体育发展观,创新校园足球教育理念、内容和方法,注重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终身受益、终身发展的习惯。推进校园足球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校园足球管理体制、办赛体制、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不断激发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动力。

5. 坚持多元开放原则。坚持校园足球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国际化、信息化的开放视野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积极引进和借鉴国内、国际校园足球优质资源、先进理念,促进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和竞赛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动区域之间、学校之间以及校园足球运动内外部紧密合作,实现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支持,不断增强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活力。

三、主要内容

(一)制度体系

1. 会议制度。不断完善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见附件1),每年召开三次以上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分工,遇重特大事件,临时召开特别会议。各校也应将会议制度常态化、规范化。

2. 督查制度。把校园足球纳入教育督导指标体系,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和市教育督导室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和评估。

3. 奖惩制度。每年举行一次校园足球总结表彰会,对在校园足球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改进。

4. 竞赛制度。制定《江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制度》、《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外出比赛管理办法》等竞赛制度(见附件2-3)。

5. 工作制度。根据我市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明确专家组、业务指导组、裁判组、竞赛管理组、媒体宣传组等工作要求,制订《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职责》(见附件4)。

(二)赛事体系

1. 组织校园足球联赛。每年举办以“一校一球一操”为特色的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做到校校有足球队和啦啦操队参赛展示,市级校园足球联赛采用主客场、双循环赛制。各校应举办以班级为代表队的年级足球联赛。

2. 组织精英赛、邀请赛。适时举行青少年校园足球精英赛、邀请赛,精英赛为我市最优秀的8支球队参赛,邀请赛邀请周边地区的青少年足球队进行比赛,相互交流,切磋球技,提升实战水平。

3. 组织参加各级赛事。推荐和指派我市最优秀的校队参加无锡市级及以上各级校园足球比赛,同时,创造条件承办国内、国际校园足球比赛。

(三)评价体系

1. 教练员考核。学校按相关要求聘用并签订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性,工作认真,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足球专业教练任职资格(教练员登记证书)、具有管理校园足球队伍能力,具备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教学和训练及组织校园足球竞赛能力的专业足球教练员,制定《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外聘教练员考核细则》(见附件5)。

2. 特色学校考核。为全面提升我市各中小学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质量,强化质量监管,制订《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评估标准》(见附件6),每年按考评标准进行考核。同时本着积极参加、以奖代补的原则,鼓励中小学积极报名参加各级各类青少年校园足球比赛,对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实施奖励,出台了《关于对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等进行奖励的实施意见》(见附件7)。

根据各中小学参加校园足球比赛的成绩,纳入《江阴市中小学体育工作综合评估》进行考评。

(四)保障体系

1. 优化师资保障。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倾斜招师(足球教练员)政策,在每年的招师中有一定数量的足球专职老师充实中小学校园足球教练员队伍,足球专业人才优先录用。加强在职体育教师的培训,通过自主主办的培训班和外派的培训,有更多的业余教练员取得D级以上的教练员证书。聘用好社会足球俱乐部专业人才进校园,进一步落实教练员教学、训练和比赛的待遇。

2. 落实经费保障。用好市级财政的专项经费,严格执行《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8),要求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每年申请不少于5万元的专项经费;进一步借助社会力量,成立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基金会,筹凑更多资金弥补财政金费的不足,支持全市各中小学校园足球的健康发展。

3. 强化安全保障。加强校园足球运动伤害的管理,制定《中小学生校园足球安全防范制度》(见附件9),为学生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

4. 加强场地建设。各校充分利用校内空地和绿地,建设五人制足球场、笼式足球场,扩充足球运动场地;积极推动社区、小区、企业建设足球场地,带动社会各界参与足球运动;积极鼓励和引进民间资本建设足球训练基地。

5. 打通升学通道。合理布局,重点保障,尽力打通运动员的升学通道。小学以实验小学、城中中心小学、要塞实验小学、临港实验学校等为校园足球重点布局校,与江阴初级中学,江阴第一初级中学,江阴二中、临港实验学校等学校挂钩,运动员按相关要求直接升学,高中阶段与江阴高中、江阴一中、江阴二中相衔接,为运动员解决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学生、家长、学校支持校园足球的积极性。

6. 构建“塔状”结构。在广泛开展校园足球的基础上,突出创建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小学、初中和高中按3 : 2 : 1的比例务实抓好创建工作。启动幼儿园校园足球娃娃工程,有目的培养幼儿小朋友的足球兴趣,分层次开展江苏省足球特色幼儿园创建工作。

7. 推进“足球俱乐部建设”。在教育、体育部门的扶持下,积极推进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建设和发展。积极提倡各特色学校自主组建校级足球俱乐部,通过吸引民间资本,在民政局登记注册,按照足球俱乐部模式运行,制定俱乐部的队标、队旗、队歌,建立俱乐部的拉拉队和礼仪,创作与俱乐部相关的绘画、摄影、文学等,制定《江阴市校园足球俱乐部管理办法》(见附件10)。

8. 推进“互联网+足球”建设。“互联网+足球”,是推动校园足球向“标准化”发展的需要,建立校园足球网络平台,更好地发挥平台的五大功能——足球教学、校园联赛、球队管理、大课间活动和新闻宣传,同时可集足球学习、足球教学、行政管理功能于一体,满足学生、老师、学校和主管部门的需求。适时引进校园足球智能化教学装备,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智能足球,进行最前沿的战术分析、在线教学、数据管理、球员测试和成长记录运用。

 

 

                   江阴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1

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市政府校园足球工作部署要求,为加强对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组织领导,不断提升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前锋  江阴市教育局局长

        顾洪伟  江阴市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陈  华  江阴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  健  江阴市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史建青  江阴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周  华  江阴市体育局业务科负责人

        陈爱民  宣传部文化科科长

        吴晓彤  江阴市发展改革委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科                                   科长

        毕  瑶  江阴市财政局教文卫科科长

        冯伟成  江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冯  洁  共青团江阴市委学少部部长 

领导小组依据《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附后),领导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开展,履行校园足球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等职责和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领导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促进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议定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教育局副局长陈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教育局、体育局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担任。     

 

附件: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议事              规则

 

 

                    江阴市教育局

                         2018年9月28日

 

 

 

 

 

 

 

 

 

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领导、规划与管理,由江阴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文广新局、人社局、体育局、共青团市委等部门,共同成立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第二条 领导小组是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协调、议事和决策机构。领导小组成员为职务兼职,分管教育的市长任组长,教育局局长、体育局局长和政府办领导等担任副组长,教育局、发展改革委、人社局、财政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共青团市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名干部担任联络员。

第三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校体育和校园足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精神;

(二)审议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三)研究决定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的重大政策和发展事项;

(四)部署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年度工作计划;

(五)负责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的规划和指导,检查督促校园足球开展情况;

(六)审议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经费预算和决算。

第四条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年度全体会议,遇重大决策事项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主持,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必要时领导小组可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第五条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应

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校园足球日常工作。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教育局、体育局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担任。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提出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的建议;

(二)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促进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三)组织开展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全面推广工作;

(四)建立与各成员单位日常联络、问题反馈机制;

(五)检查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六)承办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办公室主任负责制,人员实行专兼职结合。

第九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江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制度

 

为推动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健康发展,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校园足球联赛机制,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一校一球一操”为特色,开展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特制定江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为重点,引领各中小学大力开展校园阳光体育活动,达到增强体质、强健体魄、坚强意志和选拔优秀后备人才的目的。以“一校一球一操”特色的校园足球活动为抓手,不断巩固校园足球取得的成果,营造校园足球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竞赛赛制

1. 市级比赛。联赛采用预赛主客场、双循环赛制,以预赛成绩较好的球队进入决赛,决赛视实际情况采用分组循环和交叉比赛或直接进行循环赛决出名次。

2. 校级比赛。各校每年要组织以班级为代表队的年级校园足球联赛,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园足球活动,选拔好运动员,组建不同年龄的足球梯队。

3. 上机比赛。以联赛最好成绩的球队参加上一级校园足球联赛。

三、运动员守则

1.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团结向上,勇攀高峰。

2. 刻苦训练,尊重教练,关心队员,认真完成训练计划和任务。

3. 发扬拼博精神,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馁。

4. 讲文明,讲礼貌,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虚心学习,互相交流,增进友谊,全面发展。

5. 讲卫生,讲道德,守秩序,守纪律,衣着整洁,举止大方。

6. 服从组织安排,遵守联赛纪律。团结友爱,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四、教练员守则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体育事业,培养文体兼备的运动员。

2. 认真制定科学的训练方案,从实际出发,进行科学训练,努力完成训练任务。

3. 做好赛前准备和临场指挥,赛后认真总结。

4. 对运动员严格管理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将训练比赛与育人结合起来,关心运动员全面发展。

5. 发扬民主,关心爱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不打骂和侮辱人格。

6. 为人师表,处理好工作、学习、训练和生活的关系,在工作、学习、训练和生活等方面做运动员表率。

7. 坚持原则,发扬正气,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8. 教练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团结协作。

9. 遵纪守法,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尊重裁判,尊重对方。

五、裁判员守则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事业,热心体育竞赛裁判工作。

2. 努力钻研业务,熟悉校园足球竞赛规则,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3. 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

4. 裁判员之间相互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加强团结。

5. 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执行任务精神饱满,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江阴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0日

 

 

 

 

附件3

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外出比赛管理制度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校园足球的重视度呈不断提高的趋势,随着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不断深入,全国、省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已成为常态,校园足球联赛走向规范化的轨道。青少年校园足球国内、国际文化之间的交流日益增多,各级各类的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搭建了青少年参与校园足球活动的大舞台。为不断提升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整体水平、巩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市)的成果,充分发挥校园足球的先发优势,力争取得各级各类校园足球的荣誉,制订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外出比赛管理制度。

一、积极鼓励各校优秀足球运动队参加各级各类校园足球联赛。

二、以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成绩最好的球队优先参加上一级校园足球比赛,遇特殊情况由教育局指派相关运动队参加上一级比赛,学校也可积极申报参赛(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参加)。

三、参赛经费原则上由各参赛学校承担,教育局将根据《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可运作的经费中进行适当的补助。

四、参赛队须根据竞赛规程要求认真做好报名、参赛工作。

五、外出比赛时须严格管理好运动队和运动员,严格按照《教练员守则》和《运动员守则》参加比赛。

六、比赛成绩计入《江阴市中小学体育工作综合评估》,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对成绩优秀的教练员和运动员进行奖励。

 

 

                    江阴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2日

 

附件4

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职责

    

一、特聘专家组

调研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训练、比赛等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市校足办提出指导性意见。专家组成员有本市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长期带队训练,外出比赛取得较好成绩的体育老师和与教育局签订协议的俱乐部的优秀教练员组成。

专家库名单:汪坤洁  陈光海  陈  龙  江  涛  杭江峰 

            郭  伟  顾  伟  于佰康  徐  卓  翁新芝

二、业务指导组

1. 根据国家、省、市的总体要求,制订本辖区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辖区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各项工作。

2. 组织举办本辖区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

3. 督导特色学校开展各项工作,落实校级联赛,每周一节足球课。

4. 组织管理校园足球教练员队伍,制定有关的纪律与规定。

5. 组织校园足球教练员培训及业务学习。

6. 指导足球特色学校组队、训练及比赛工作。

7. 组织参加由全国校足办、省校足办举办的各级各类比赛,选择性参加其它比赛,鼓励特色学校参加各种夏令营、冬令营和国际交流。

业务指导人员名单另定。

三、裁判组

1. 组织管理裁判员队伍,制定有关纪律与规定。

2. 组织校园足球裁判员培训及等级考核工作。

3. 江阴市校园足球比赛裁判员的选派工作。

4. 组织校园足球裁判员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

裁判组人员名单另定。

四、综合协调组

1. 学习领会国家、省和市有关校园足球的方针政策、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组织召开校园足球办公会议,并印发会议纪要。

2. 建立与省市校足办保持密切联系机制,逐步形成月报告制度。

3. 及时完成国家、省和市交办的应急任务。

4. 做好政府、社会、学校和企业团体协调工作,谋划校园足球的国际交流工作。

5. 统筹全市校园足球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人员名单另定。

五、竞赛管理组

1. 不断完善“三级”联赛模式。

2. 制定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精英赛和邀请赛规程。

3. 研究启动全市校园足球运动员的注册系统。

4. 确定全市比赛报名办法,严肃运动员资格审核工作。

5. 落实比赛的场地、器材、设备。

6. 遴选比赛裁判员、比赛监督、比赛仲裁。

7. 编印秩序册、成绩册,组织颁奖。

8. 指导帮助各特色学校的联赛工作。

人员名单另定。

六、业务培训组

1. 组织中小学校园足球课程培训。

2. 组织中小学校园足球教学评比。

3. 组织开展校园足球课题研究。

人员名单另定。

七、媒体宣传组

1. 深入学习宣传国家、省、市有关校园足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遵循校园足球“育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宣传我市开展校园足球的典型、赛事和学校层面学生、家长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

2. 制定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宣传方案。

3. 建立与国家、省、市有关新闻媒体的长效联络机制。

4. 建立与电视台等媒体的密切联系机制,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媒体见面通气会。

5. 组织并完善通讯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

6. 使用好“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网”的网络平台。

7. 组织编印宣传校园足球工作的画册、杂志等刊物。

人员名单另定。

八、后勤保障组

1. 科学安排全市校园足球工作市级财政资金。

2. 积极争取国家、省教育、体育部门资金支持。

3. 管理好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经费赞助。

4. 添置、配备必要器材设备,购买足球运动意外伤害险。

5. 保障全市校园足球工作推进的其它费用。

人员名单另定。

 

 

                    江阴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0日

 

附件5

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外聘教练员考核表(细则)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佐证材料

自评分

考评分

1

个人信息

原工作单位(俱乐部):

单位证明

—

—

姓名:            ;性别:男/女;年龄:      周岁。

 

—

—

学历:            ;毕业院校:                         。

复印件

—

—

或省队、国家队退役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

—

—

足球专业教练任职资格(教练员等级证书、裁判员等级证书)。

复印件

—

—

2

任教(训)信息

任教(训)学校:

学校盖章

—

—

上课年级和班级:                ;课时数(节/周):       节

其中足球课的年级和班级:                ;课时数(节/周):       节   

学校盖章

—

—

校足球队训练人数:            人;课时数(节/周):       节 

学校盖章

—

—

3

德、能、勤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作风正派,遵纪守法。5分

总结材料

校长签字

体育教研组长签字

学校盖章

 

 

2.以身作则,具有管理校园足球队伍的能力。5分

 

 

3.思想政治觉悟、工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5分

 

 

4.关心运动员的生活和学习,教学训练体现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5分

 

 

5.具备科学选材、科学管理、科学训练的能力。5分

 

 

6.刻苦钻研业务,具备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教学和训练能力,训练方法、手段科学。5分

 

 

7.能做好运动员的注册、校园足球联赛的报名、带队比赛等工作。5分

 

 

8.具备组织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和管理能力。5分

 

 

3

德、能、勤

70分

9.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5分

同上

 

 

10.严格执行学校训练工作管理制度和教练员综合考评办法(制度和办法由学校制定)。5分

 

 

11.按要求签订外聘校园足球教练员协议书,按协议的条款严格实施。10分

协议书

 

 

12.制订好校园足球年度、学期、课时训练计划,并按计划实施。10分

各种计划

 

 

4

成效

30分

带队参加各级各类校园足球比赛取得的成绩(参加一次比赛获前六名得10分,参加两次及以上比赛获前六名得15 分,其它成绩得6分)。15分

秩序册

成绩册

 

 

带队参加校园足球活动取得的集体荣誉。5分

证书

 

 

带队参加校园足球活动取得的个人荣誉。5分

证书

 

 

5

加分

比赛成绩:获江阴市级前六名,分别加6、4、3、2、1、1分;获无锡市级前六名,分别加10、8、7、6、5、4分;获江苏省级前六名,分别加15、12、11、10、9、8分;获国家级前六名,分别加20、15、13、12、11、10分。

秩序册

成绩册

 

 

6

一票否决

1.在校进行足球教学、训练出现严重伤害事故的;

 

 

 

2.严重违纪违规的;

 

 

 

3.相关佐证材料无校长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的

 

 

 

4.校园足球工作弄虚作假的。

 

 

 

填表说明:1.所有参评教练员的所在单位需是与教育局签订合作协议的。

2.有关条款需在工作总结中体现,工作总结的内容必须得到学校领导的认可。

3.个人信息和任教(训)信息两栏由教育局根据教练员所填写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分。

 

附件6

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考核评估标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佐证材料

自评分

复评分

序号

具体内容和分值

I

健全工作机制

10分

落实国家政策

3分

1

学校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1分

1.学校体育工作计划。

2.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方案。

 

 

2

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有关规定开展体育教学和校园足球工作。2分                                    

1.各年级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教课用书。

2.开展校园足球工作的有关文件及通知

 

 

纳入发展规划

3分

3

将校园足球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3分

学校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中体现“校园足球工作”的内容及有关材料。

 

 

健全工作机制

2分

4

建立在校长领导下,学校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本校校园足球工作的开展。2分

学校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具体分工。

 

 

完善规章制度

2分

5

制定并实施校园足球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如招生、教学管理、课余训练和竞赛、运动安全防范、师资培训、检查督导等方面,并且不断完善。2分

校园足球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招生(特招细则)、教学管理、课堂训练计划、检查督导记载。

 

 

条件保障15分

配齐配强

体育师资

5分

6

在核定编制总量内配齐体育教师,能满足教学工作需求,至少有一名足球专项体育教师。3分

体育教师花名册并注明足球专项体育教师

(体育教师学历、专项、教师资格证书)

 

 

7

每年能提供一次体育师资参加培训机会,学校定期开展体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体育教师教学技能。2分

1.体育教师参加培训的通知,结业证书。

2.体育教研活动计划及教研活动记载。

 

 

条件保障15分

落实体育

教师待遇

4分

8

体育教师开展体育教学和足球训练和活动计入工作量。2分

学校体育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9

保证体育教师在评优评比、工资待遇、职务评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2分

1、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中体育教师的有关评估条件。

2、学校内管改方案体现。

 

 

场地实施

建设完备

3分

10

场地实施、器械配备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能满足体育工作的需求,不断得到补充,并建设有适合学校条件的足球场地,足球及基本训练竞赛器材数量充足。3分

1、学校场地图。

2、学校学生人均活动面积。

3、学校体育器材登记表。

4、器材达“国标”的对照表。

5、体育器材逐年更新记载表。

 

 

体育经费保障充足

3分

 

11

设立有体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原则上年生均体育教育经费不低于10%,保证体育和校园足球工作的正常开展。2分

1、学校体育专项经费预算表。

2、学校体育经费支出凭据复印件。

 

 

12

在为学生实施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为学生新增购买运动意外伤害险。1分

学生运动意外伤害险凭证复印件。

 

 

教育

教学

30分

教学理念

先进2分

13

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坚持健康第一,把足球作为立德树人的载体,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2分

学校工作计划中体现出“健康第一、立德树人”,有举措实施方案。

 

 

体育正课

教育20分

14

按照国家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把足球作为体育课的必修内容,每周用一节体育课进行足球教学;高中阶段学校开设足球选修课。10分

1、班级日课表

2、体育课总课表

3、足球课总课表。

 

 

教育

教学

30分

15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足球教学评比活动,并认真撰写足球课时计划。5分

1、参加各级各类足球评优课、公开课、展示课的通知及获奖证书。

2、足球课教学计划。

3、足球课课时计划(备课笔记)。

 

 

体育正课

教育20分

16

开展足球教学教科研活动并撰写论文及科学研究。 5分

1、学校足球科研课题。

2、足球科研论文。

 

 

开发足球课程资源2分

17

根据国家校园足球教学指南,因地制宜,开发和编制足球校本教材,实施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足球教学和课外活动。2分

学校自编足球课程校本教材。

 

 

营造校园足球文化6分

18

经常开展以足球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如摄影、绘画、征文、演讲等)。4分

1、校园足球文化建设的环境布置。

2、学校足球节活动方案(摄影、绘画、征文、演讲等资料汇总本)。

 

 

19

建立基于互联网的校园足球信息平台,动态报道足球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展示特色成果。2分

1、建立好校园足球信息平台,准确及时有效宣传报道有关活动内容。

2、每月不少于两篇通讯报道。

 

 

训练与竞赛

30分

开展科学

训练7分

20

学校制定有系统、科学的训练计划,常年开展课余足球训练,注重提高训练效益,并配备有安全、医疗等应急方案。5分

1、足球业余训练计划。

2、运动员花名册。

3、运动员训练出勤记载表。

4、运动员安全医疗保障应急方案。

 

 

21

定期邀请校外专业教练员提供技术指导。2分

邀请校外足球专业教练员来校指导足球教学,足球训练的内容记载。

 

 

建立竞

赛制度

15分

22

不断完善校内足球竞赛制度、并趋于稳定。2分

学校足球竞赛的制度。

 

 

23

每年组织校内联赛。10分

1、学校联赛规程。

2、学校联赛秩序册。

3、学校联赛成绩册。

 

 

24

主动承办本地足球比赛。3分

1、承办各级各类足球比赛及活动的通知。

2、规程

3、秩序册

4、活动手册

5、成绩册(成绩记录表)

 

 

训练与竞赛

30分

支持学

生发展

8分

25

积极参加区级及以上的校园足球联赛。5分

1、规程2、秩序册3、成绩册

 

 

26

鼓励有天赋、有潜力学生参与校外高水平的足球训练、培训和比赛,并积极向上级特色学校及各级各类足球优秀运动队输送人才,为学生提高足球竞技水平和运动能力创造条件。3分

输送运动员花名册及接收单位。

 

 

 

阳光体育活动15分

成立足

球组织

6分

27

学校有足球俱乐部或兴趣小组,吸纳有兴趣的学生参与足球活动。2分

1、学校足球兴趣小组名单。

2、活动时间安排表。

 

 

28

小学三年级以上建有班级、年级代表队,学校建有校级男、女足球代表队。4分

1、班级、年级足球运动员花名册。

2、校男女足球运动员花名册。

 

 

课外体育活动9分

29

足球运动纳入大课间或课外活动。4分

1、大课间活动内容安排表。

2、课外活动内容安排表

 

 

30

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3分 

 

 

31

学生基本达到全员参与足球。2分

 

 

加分

竞赛成绩

32

积极参加各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按参赛级别和获得的名次进行加分。加分分值如下:

  1. 江阴市级: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

  2. 无锡市级:第一—第六名分别加8、6、5、4、3、2分,无名次加参赛分1分。

  3. 江苏省级:第一—第六名分别加10、8、7、6、5、4分,无名次加参赛分2分。

  4. 全国级:第一—第六名分别加15、13、12、11、10、9分,无名次加参赛分5分。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江阴市级以上参赛的秩序册、成绩册等,按最好成绩记一次加分。

 

 

加分

荣誉

 

 

 

 

 

总分

 

 

 

一票否决

1.未能确保每周一节足球课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连续两年下降

3.未开展校内班级联赛活动

 

 

 

 

附件7

江阴市教育局文件

 

澄教人〔2015〕109号

 

 

关于对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等

进行奖励的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提高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切实加强校园足球文化建设,把发展校园足球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全面明确校园足球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形成工作机制,推动全市中小学普遍开展校园足球活动,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起对全市各中小学创建各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参加市级以上青少年校园足球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进行专项奖励,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创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奖励标准。积极推进校园足球普及。全市中小学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加大学时比重。以扶持特色带动普及,对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中小学重点扶持,鼓励各中小学创建各级各类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具体奖励标准如下表:

序号

级别

标准(万元/所)

备注

1

国家级

15

 

2

江苏省级

10

 

3

无锡市级

5

 

4

江阴市级

3

 

 

以上奖励只限用于校园足球活动和校园足球文化建设,以及与校园足球活动有关的其它事项,不重复奖励,以获得的最高称号为准。

二、参赛成绩奖励。本着积极参加、以奖代补的原则,鼓励中小学积极报名参加各级各类青少年校园足球比赛,对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实施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序号

级别

标准(万元/所)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1

国家级

15

12

10

8

8

8

2

江苏省级

10

8

6

3

3

3

3

无锡市级

3

2

1

0.8

0.8

0.8

4

江阴市级

1

0.8

0.6

0.5

0.5

0.5

 

以上奖励只限用于校园足球竞赛有关的事项,重点是奖励教练员、运动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重复奖励,以获得的最高奖额为准。

三、奖励依据。所有获得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称号和参加校园足球比赛,均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及相对应的省市校园足球领导小组的文件和竞赛规程为依据,包括教育系统或教育和体育系统共同制订的文件和竞赛规程。

此意见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江阴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10日

 

 

 

 

 

 

 

 

 

 

江阴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10日印发

 

附件8

江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江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阴市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澄政发〔2013〕42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江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领导小组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对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等进行奖励的实施意见》(澄教发〔2015〕109号)等文件精神,设立江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  市财政局管理职责

(一)配合市教育局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负责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安排;

(三)根据市教育局确定的专项资金项目使用计划下达资金;

(四)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

第四条  市教育局管理职责

(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提出年度工作方案,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

(三)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时申请拨付资金;

(四)负责对专项资金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专项资金审查和绩效评价。

第五条  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绩效评价、跟踪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  专项资金支出的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专项资金的开支内容和标准

1、江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开闭幕式

开幕式支出项目包括:搭台背景、引导牌、音响(租用)、彩旗、道具及有关物品;闭幕式支出项目包括:大屏(租用)、背景、宣传、成绩册等。

以上支出按需购置、按实结算。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报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购置。

2、运动员伤害保险:江阴市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参赛运动员30元/人。

3、中小学生夏令营:

(1)学员伙食费30元/人/天,饮水费10元/人/天,服装费200元/人;

(2)指导老师往返机票、高铁票、住宿费、伙食费、讲课费等根据有关文件在标准内按实列支;

(3)器材添置:足球、小球门(网)、标志桶、标志盘、标志杆、标志服、绳梯等,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报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购置;

(4)工作人员补贴100元/人/天;

(5)租车费:接送车辆按实列支;

(6)其他:开营式背景、搭台、防暑药品、冰袋等按需购置、按实结算。

4、校园足球教练员、裁判员和啦啦操教练员、裁判员培训:根据江阴市培训费管理办法,按实结算。

5、足球专业教练员进校园:2017年起,将对外聘教练员进行适当的经费补助,学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足球传统项目学校)聘请校园足球教练员的经费由本校承担,教育局根据考核情况补助,最高补助2万元/人/年。

6、外出参赛费:中小学生参加无锡市级及以上各级各类青少年校园足球比赛的经费。

(1)食宿费:无锡市270元/人/天,省级以上300元/人/天;

(2)交通费:①无锡市校园足球比赛不住宿的,按实际参赛天数车辆往返的次数报支;②无锡市以外的,按参赛人数据实报支一次往返交通费(包括租车、高铁、机票等);

(3)服装费:无锡市级比赛200元/人;省级及以上比赛400元/人。

7、江阴组织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精英赛、邀请赛:

(1)裁判员补贴:一般150元/人/天,省级300元/人/天,国家级500元/人/天,外地裁判往返差旅费、住宿费按规定标准列支;

(2)工作人员劳务费:100元/天;

(3)其他:器材费、横幅、交通费、印刷费等。以上支出按需购置、按实结算,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报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购置。

8、考核奖励:对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进行年度考核。最终评出一等奖3—5个(5万元/个)、二等奖6—10个(2万元/个)、三等奖10—15个(1万元/个)。

(二)专项资金的支付方式

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原则采用直接支付方式。确实需要以授权支付方式结算的,以书面的形式向市财政局提出授权支付申请。

第七条  专项资金支付程序

1、市教育局业务科室根据年度工作方案和预算,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报局长室审批。

2、市教育局局长室同意后,按需向市财政局提交专项经费使用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资料。涉及资产购置的,报市财政局审核。

3、市财政局审核后下达用款计划或调整指标,各项目经费可在总经费中适度调节使用。

4、市教育局按规定进行支付。

第八条  专项资金支出的目的成效

更快、更好、更强的发展江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突出“一校一球一操”的江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真正成为全国中小学校园足球示范区,并在各级中小学校园足球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中国足球的崛起输送后备人才。

第九条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虚报、套取、私分、挪用各种专项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第十条  建立绩效考评制度。每年由江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对江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专项资金支出进行绩效自评,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资金支出进行绩效考评,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依据。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9

江阴市中小学生校园足球安全防范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青少年身心发展,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足球环境,有效地预防校园足球活动在伤害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江阴市中小学生校园足球安全防范制度。

二、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健康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完善校园足球比赛机制和应急保障措施。

3.落实负责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配备足够的应急人员、医疗人员和必备器械与药品。

4.加强赛事的监管,对比赛用的器械、场地等进行时时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5.比赛期间确保通信畅通,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基本要求

1.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赛前对所有参赛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对身体状况不适宜做剧烈运动的学生,技战术水平再突出也不准参赛。对因盲目追求运动比赛成绩而故意隐瞒参赛队员身体问题,出现意外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教练员在赛前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援,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处置运动员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交通安全、训练安全、比赛安全。

3.领队、教练员要对本队的所有人员进行体育道德教育、赛风赛纪教育、比赛规则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领队、教练和运动员的道德素质和法制意识,文明参赛,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四、伤害保险

根据《江阴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资金管理办法》,统一为江阴市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参赛运动员购买运动员以外伤害保险30元/人。

 

 

                   江阴市教育局

2016年8月31日

 

 

 

 

 

附件10

江阴市校园足球俱乐部管理办法

 

为更好的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鼓励更多的社会俱乐部支持校园足球,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筹凑更多资金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现就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宗旨

俱乐部必须是以足球运动为兴趣爱好的学生社团组织,以“快乐足球,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做好人,读好书,踢好球”为提升目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普及足球知识技能,培养足球兴趣爱好,增强拼搏向上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足球后备人才。

二、法人

俱乐部由社会积极支持校园足球工作的人士担任法人,学校校园足球领导小组人员可共同参与构成。

三、工作职责

1.青少年足球俱乐部教练员必须具有专业教练资格证书,聘任教练员必须根据聘请学校的要求,完成每周必需的校园足球专门训练或教学。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进行校园足球相关的其他活动。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4.以身作则,具有管理校园足球队伍的能力,关心运动员的生活和学习。

5.刻苦钻研业务,具备科学选材、科学管理、科学训练的能力,训练方法、手段有创新。

6.俱乐部教练员应持证上岗,积极参加各类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及学校的业务考核。

7.俱乐部要加强对训练和比赛的教科研工作,及时就运动员的技战术、身体素质水平和球队的整体水平做出客观评价。

8.俱乐部要注重医务监督和伤病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运动员伤病的发生。

9.俱乐部要注重与外界建立良好的关系,教练员应与其他教练员、新闻媒体、家长之间建立互相尊重、相互理解和互相支持的良好关系。

10.俱乐部要积极参加各种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传播足球运动知识,举办校园足球文化节、足球派对等主题活动,搞好对外友谊交流等社会公益活动。

11.要自觉遵守俱乐部章程,接受并执行俱乐部分配的各项任务,维护俱乐部集体荣誉,

12.俱乐部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经费主要由家长委员会、社会力量提供保障,有专门的财务规范管理,上级主管部门、学校视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江阴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