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职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以江苏省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建设为目标,以校“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引领,依据江苏省《学生、教学、后勤三项管理规范》,对学校各部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评估、指导、咨询,扎实开展有效督导,持续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一、教学督导制度
(一)听课督导
1.学校成立听课督导小组,
(1)每位听课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于6节。
(2)听课范围:文化课、专业课、体艺课。听课对象:凡担任本校所有课程教学的任课教师,其中以中青年教师为主。
(3)为全面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听课同时督查任课教师教案(或讲稿)、授课计划等教学常规资料。
(4)听课结束,及时对教师的教学态度、备课(教案)情况、教学环节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和课堂组织等做出分析和评价,及时与被听课教师交流、反馈。
2.学校领导听课制度
(1)学校领导可自行安排听课时间,每学期督导听课不少于6节课。
(2)学校领导可在全校范围内自行选择或委托督导室随机选择听课班级和任课教师,听课前不预先通知任课教师。
(3)学校领导听课结束,应对教师的教学态度、备课(教案)情况、教学环节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和课堂组织等做出分析和评价。
(二)巡查督导
1.成立教学督导巡查小组。由学校领导、督导室成员及系部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督查全校教学秩序。
2.规范巡查内容。
(1)检查教学秩序的稳定情况。值日人员在教学区域巡视,促使师生自觉按作息时间上下课,杜绝教师旷教、学生旷课现象,特别是检查第1、4、5节课准时上下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2)巡查自修课、实习课的上下课和学生的到课情况。
(3)检查课堂教学环境情况。
(4)对教学偶发性事件负责及时处理,如超出处理能力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每天上下午两次不定时、每周分不同场所进行课堂巡查,确保全覆盖。
(6)教学值日巡查记录作为各系部教学考核的基础依据,及时存档。
二、教育督导制度
(一)成立教育督导小组
教育督导小组包括学校教育条线相关领导、督导室负责人、各系部教育管理人员等。
(二)教育督导对象
学校各行政处室及其下属部门、各系部和各位教师。
(三)规范教育督导内容
教育督导小组对学校或系部的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四)教育督导方式
1.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等方式听取情况汇报。
2.督导员反馈、问卷调查、现场察看等。
(五)督导结果处理
建立督导结果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长室书面报告。对于涉及学校重大问题的督导结果,在报请校长室同意后,不定期地向学校公布。
三、后勤督导制度
(一)成立后勤督导小组
后勤督导小组包括学校后勤管理相关领导、督导室负责人、各系部相关管理人员等。
(二)规范督导内容
对学校食堂、财务、仓库等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督导。
(三)督导结果处理
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后勤相关部门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保存留档。对于重大问题,除及时整改外,在报请校长室同意后,向学校公布。
四、全面监管安监工作
(一)成立安监督导小组
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安监管理负责人、督导室负责人、各系部相关管理人员等。
(二)规范督导内容
(1)对校园治安防控体系的完善情况的督导。
(2)对学校教师值班制度和工作制度及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的督导。
(3)对设备设施管理完善情况督导。
(三)督导结果处理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保存留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