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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黄赌毒和黑恶势力 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3  部门:安监办  作者:金新

关于开展黄赌毒和黑恶势力

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排查的通知

各专业部、处室:

根据中共江阴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江阴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的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现组织全校开展黄赌毒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排查。

一、主要目的

全面排查涉及黄赌毒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的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认真梳理背后的听之任之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

二、排查内容

1.本专业部、处室是否存在涉及黄赌毒违法犯罪问题的党员干部、教职员工。黄赌毒,指卖淫嫖娼,贩卖或者传播黄色信息、赌博、买卖或吸食毒品的违法犯罪现象。

2.本专业部、处室是否存在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的党员干部、教职员工。黑恶势力是黑势力与恶势力的通称,定义详见2018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3.本专业部、处室是否存在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教职员工。

三、实施方法

专业部、处室领导重视,通过适当形式周密部署,并向教职工收集线索。11月18日前,专业部、处室及时进行信息汇总、甄别上报安监处,无线索或问题不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坚持适度宣传。针对教育系统的特点和此前扫黑除恶集中排查的结果,各专业部、处室开展此项排查应控制宣传范围,避免产生不良影响。

2.注意方式方法。反对形式主义,不搞人人过关、处处留痕和制式表格,专业部、处室汇总上报线索或问题以文字描述为主,要素齐全即可。此次不面向学生开展排查。

3.经常组织自查。各专业部、处室要做到经常排查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黄赌毒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并确保及时、如实上报。

联系人:金新;联系电话:13914279300。

 

 

 校安监处

                                             2019年11月11日